我从来不是一个很好的朋友,也从不强求自己做每个人的好朋友;
就像我从来不为自己的人格作解释,因为衣服臭了可以洗,“缘份”尽了可以筹
不可否认我常常把责任推向“缘份”,但就像每个人一样,都爱觉得自己很对。
就像最近对九咸的思想感到好奇的说,我尊敬他的思想却不代表我赞同他的思想!
常常相信,就算你不赞同一个人的思想,请尊重每个人有不同的思想的说。
九咸说:
当因缘聚合,就全然地享受它。
当因缘离散或不俱足,也自在地接收它。
因缘最美的时刻,是应顺它,而不是贪恋它或逃避它。
我尊敬朋友们对不同人有不同的做法,就像古说:同狗不同命
但是我却爱与死海作对,所以不相信人战不胜死海
我命贱,比九咸更贱;因为我是酸的!
我也曾经很排彻:“那只狗就是这样的啦,黑黑脏脏的!黑狗就是黑狗” (虽然大家都是狗!)
也曾经很抗拒为什么就一定要把乘法表给被好!
或许因为我习惯了与朋友就只有欢乐的日子,忘记了其实我需要朋友一起合作;
我的大脾气,相信只有曾经一起合作过的朋友晓得,也谢谢他们暗骂后的了解,记得明天九点在旧巴生路的旧咖啡店!
曾经让自己忘记了的七情六欲,原来还有哥哥妹妹!
就像我还是没有介意成为风筝线卷内最里面的线;
当人觉得风筝够高了,常会忘记其实线,还有!
电视唱着国歌,却没有立刻站起来;(不好意思,是没有站起来)
在怀疑,为什么就是要我先尊重你?
就算很难过;我从来没有想过要逃走!
因为我还想与你一起放风筝!
5 comments:
赞同。意见,听听无妨。
倘若尽信书,还真不如无书。
尊重意见,很重要。
每个意见都有其精华,都有可取之处。
^^ 对对!可是最近在想,最重要还是双方面开心与好下台!面子,可以先放下!
要看个性吧。哈哈。
有些人越讨论越开心。
有些人,越讨论,脸越黑。
有时候,还是心清眼明,又绝口不提,会比较好咯。有时候,说一句就好,不必多言。
口才有时候反而决定意见,在某些人面前,是好,是不好。
所以,又回来心理学酱。。。
哈哈 ^^
哈哈, 我常对自己说:你不可能改变别人,也没有资格叫别人改变,那,就只有你改变你自己的看法了!
想介绍你,密斯特。卡耐基(Mr.Carncgie),很久了,一直没有机会!
我们常常有很多很不一样的意见,也常常因为别人的认同而觉得特别高兴;但是要别人服是要因素的。
很肯定卡耐基的看法能够给你一点意见,看看无妨!
哦!多谢。
是人际大师,卡耐基。哈哈,久仰了。
可是我读书很慢下。。。现在又还在了解阶段,不到运用阶段。
所以,还在努力读着别的书。
慢慢来啦。。。
一个一个来,给我时间慢慢追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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